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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限认定有了新标准

记者近日从县公路部门获悉,货车超限认定有新标准,新标准从9月21日起施行。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货车的超限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载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执行。

此次调整,明确提出了取消以前的认定标准。“变化最大的是取消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县公路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规总质量限值有所下调。”

比如三轴货车,车货总重超过30吨以上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按照新的标准,同样是三轴货车,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超过27吨),即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此外,规定违法超限货车的处罚标准也进行了细化。《公路法》对超限处罚只规定了3万的处罚上限。新规定对违法超限行为的处罚金额都进行了细化。如对车货总重超限的车辆,每超过一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能严格按照新规定进行货物装载,安全出行。”县公路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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