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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加快开展治超新政宣传

江苏省洪泽县 :

中国江苏网9月29日讯  为认真贯彻《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第62号部长令),洪泽县公路站近期多形式开展超限超载治理新政宣传活动。

从9月21日起,公路部门在实施超限执法时,统一按照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确定的超限认定标准认定车辆超限,将六轴及以上车辆最大总重由55吨统一调整为49吨,取消按单轴10吨认定超限标准。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增强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运输企业及货运场所经营者对国家治超新政的认识,9月21日,洪泽县公路站共出动宣传人员12人次、宣传车辆两辆,印制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两条,在交通大厦开启办公电子大屏1块,摆放宣传展板3块,接受社会公众咨询6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南安市交通局:

南安市交通局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宣传活动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于9月21日起施行,为了尽快普及新规,使规定落到实处,南安市交通局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耐心地向群众普及规定内容,叮嘱他们要加强对规定的学习,自觉遵章守法,不超限超载运输。同时,还将针对性深入货运企业、重点货源单位等开展新规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合法装载、合规经营。南安市政府法制办

 

河南三峡门:

9月21日,我市正式实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新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实施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我市超限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货运车辆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在国道310线、马家店公路超限检测站及沿线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深入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东收费站、豫陕界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超载检测站和货物运输场站等,向过往货运车辆和企业负责人发放国家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交通运输部(第6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宣传材料,向驾驶员讲解有关治超的新政策新规定,警示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道路安全畅通,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名和车辆8台次,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材料2万份,为新《规定》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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